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“公司”)近日收到韶关市财政局预拨节能减排项目资金1,013.32万元,本次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—政府补助》,公司本次获得节能减排项目补助资金,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。
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递延收益科目,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。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,在预计的10-15年内,每年影响公司损益的金额为67-100万元左右。
版权所有:沈阳智虹鑫广告有限公司(1999-2013) 辽ICP备14018320号-10 客服热线: 024-22511693 22511099 22523398 22522323 传真:024-22511693 公司地址: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,远东大厦8层 邮编: 110002 紧急事务联系电话:135049851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