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六期价格及政策》情况说明: 一、从2015年5月20日0:00时起,订购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冷轧产品的合同,执行《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六期价格及政策》, 若遇价格调整,均以此为基础进行上浮或下调。价格调整以本钢销售部门发出的价格通知(文件)为准。 二、全部协议用户必须在规定的订货时间(付款基准日)前缴纳货款。 三、订货时间(付款基准日):全款用户须在合同月上月20日前签订合同,集港用户需在合同月上月15日前签订合同(公休日不顺延,如遇调整,以本钢销售部门通知为准)。 四、贴息政策: 1、银行承兑汇票月贴息率为0.33%,贴息率自本价格政策生效日起开始执行;全款、定金、集港、有价格利库起息日以合同月15日为基准日贴息。 2、现款返贴息:合同月价格政策生效日前来款以生效日为起始日,生效日后来款以来款日为起始日,至合同月15日计算返贴息,月贴息率为0.33%。 3、现货竞拍、无价格利库承兑汇票起息日以交款日为基准日贴息,现款无返贴息。 五、区域优惠: 冷轧、镀锌(热镀锌、电镀锌)2015年6月份合同区域优惠如下: (1)自提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地区无区域优惠。 (2)河北、山西、天津、北京地区区域优惠50元/吨。 (3)内蒙古、山东、宁夏、甘肃、陕西、河南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青海、贵州、新疆、云南、西藏地区区域优惠100元/吨。 (4)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海南地区区域优惠100元/吨。 (5)四川、重庆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地区区域优惠150元/吨。 六、以上补贴均为不含税价。
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0日 |